关于加强汛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根据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确保汛期实验室安全,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和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雨防汛工作
学院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实验室,全面了解防汛工作的重难点部位,靠前指挥部署,制定实验室防汛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防汛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低洼地、楼顶实验室的渍水、漏水、渗水情况及外围排水设施,确保实验室内上不漏水渗水、下不积水渍水。同时,利用“安全检查系统”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2、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坚决防范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实验设备损失。要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控,坚决防范汛情引发次生灾害。对存在隐患的实验场所要坚决停用,及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做好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实验原料等管理。汛期期间实验,严禁无人值守。
3、科学制定排险方案,对排查的问题要组织专家提出具体可行的应对方案和措施;扎实做好队伍配备、物资准备、方案实施等抢险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值班巡查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暑假值班工作,加强巡查,重点巡视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完善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
要针对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在发现汛情后,第一时间启动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和校园安全。
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