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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09-17 14:55  

各学院: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50号)文件精神,强化科研实验室安全建设,健全安全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校园稳定,现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重点检查科研实验室的安全领导体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科研实验室(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科研实验室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试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具体内容见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

四、检查方式

1.自查

各相关学院对照《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此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不同于刚结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对各科研实验室于9月25日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做好记录。

2. 抽查整改

鉴于各单位已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建设工作,此次按照教育厅关于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国资处(实验仪器中心)根据各科研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于9月27日前进行抽检。

3.教育厅检查

根据教育厅关于科研实验室检查要求进校检查,届时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按照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对所属科研实验室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汇总各科研实验室检查情况,如有不符和检查项目的情况,需在安全检查项目表“情况记录”栏中说明)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25日前报国资处(实验仪器中心)张红波处,同时提交电子稿至30110301@hncj.edu.cn,联系电话:2089067,18537505553。

2. 国资处(实验仪器中心)会同科研处根据各科研实验室自查情况和日常安全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国资处(实验仪器中心)综合各种检查安全建设情况形成科研实验室自查整改总结材料和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9月27日前报教育厅。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科研实验室(平台)一览表

2.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汇总表

国资处(实验仪器中心)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附件【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科研实验室(平台)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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