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搞好实验教学工作的必须品,为了加强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制定购置计划
对实验教学需用的低值易耗品,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由各实验室管理员要及时精细提出申请计划,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学院。做到供应及时,又不积压,适量储备。
二、领取验收
实验室管理员到教务处领取时,要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对,领回后应将将实验用品分类存放,及时入帐,做到使用有记录,帐实相符,帐目清楚。管理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使用与借用
对低值易耗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使用人需用时先列出清单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到管理人员处领取,个人不得随便领取。
四、各实验室管理员应建立收发登记帐,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签字,损坏有证据,残物存留。
五、教师、学生实验操作要规范,要厉行节约,严禁浪费,剩余的物品要及时交回。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