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教育部文件 
 学校文件 
 学院文件 
 
  系部文件  
 
管理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017-02-15 21:50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健全安全责任制,制订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等具体要求和措施。

二、凡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违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三、实验室的水、电、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在岗。

四、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五、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六、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坚持每日小清扫,每周大扫除。

七、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持有。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经常检查所辖实验室有无安全隐患。下班前应全面检查水、电、气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闭。节假日前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http://glx.hncj.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城建学院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管理学院 邮编:467036
Email:jgx@hncj.edu.cn 电话:0375-2089210 传真:0375-208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