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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先进实验室及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7-03-21 15:46  

高校实验室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不仅是高校办学实力的标志,而且是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抓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提高教师在教学第一线认真组织、辅导学生的实验和积极从事科研、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树立实验室工作和实验教学管理的典范,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一线教学管理活动,促进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学院决定每学年评选出年度先进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若干。

一、参评范围

全院从事实验教学活动或以科研为主的各类实验室。

 

二、评选条件

1、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思想先进、作风优良的管理和教学、科研队伍。

2、实验室规章制度齐全,能够模范执行学院有关实验室管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近期实验室建设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

3、实验室工作量饱满,能够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承担的科研任务,所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良好,仪器设备能够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设备利用率高;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4、实验室在按时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时,特别是关系学院大局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5、能够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上报各种实验教学计划、经费计划及设备购置计划,并完成设备采购任务。

6、在年度工作中,整体工作受到广大师生普遍赞誉。

7、本学年在该实验室任教或从事管理的人员有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实验室取消评先资格。

 

三、评选办法

由各系结合《实验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条目组织初评和推荐,学院结合平时检查记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院研究、批准。

 

四、评选时间

先进实验室按照学年工作完成情况,在每年6月份进行推荐和评审。

 

五、奖励办法

被评选为学院先进实验室的实验室,学院将颁发“先进实验室”牌匾,并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给予相应的经费倾斜。

 

六、评奖数量

每学年评选先进实验室总数不超过实验室总数的10%。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执行,并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作者

一、评选范围

全院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实验教学技能和实验室管理方法积极服务教学和科研。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的帐物相符,设备保养存放合理,环境卫生整洁,条理性强。

3、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种材料上报及时准确,按时办理入库、验收、报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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